富國島丟包案越來越撲朔迷離,來看看越南新聞媒體的報導
富國島300名台灣旅客丟包事件,越南堅江省旅遊局提出提出行政罰則
在越南富國島發生了一起令人關注的事件,近300名台灣旅客因為旅遊公司間的糾紛而被遺留於當地。
此事引起了越南堅江省旅遊局的注意,並對相關旅遊公司提出了行政罰則。
堅江省旅遊局認為,Winner 旅行社即使終止合約,卻仍保留訂金並收取服務費,這違反了旅遊服務業務的規定。
因此,決定對 Winner 旅行社處以3000萬越南盾(約合1300美元)的行政罰款。
對於此次罰款,Winner 旅行社的負責人 Hà Tuấn Minh 表達了將提出申訴的意向,認為這影響了公司的聲譽及富國島的旅遊形象。
他強調,即便未收到應有的付款,公司仍出於人道考慮,提供了必要的協助,而不是拋棄旅客。
堅江省旅遊局已指示其檢查部門繼續收集信息和證據,以明確 Winner 旅行社和 We Love Tour 旅行社各自的責任,並確保受影響的旅客權益得到保障,以及維護富國島乃至越南旅遊的良好形象。
事件的起因是越南富國島的 Winner 旅行社與台灣的 We Love Tour 旅行社之間的合作出現問題。
Winner 旅行社原先與 We Love Tour 旅行社有合同關係,並於1月24日向後者發送了10份價格表,涉及10個台灣旅客團體。
然而,兩家公司未能就合作條款達成一致,導致 Winner 旅行社於1月31日單方面終止服務並通知 We Love Tour 旅行社。但 We Love Tour 旅行社未對此作出回應。
在2月9日晚間,當台灣旅客團抵達富國國際機場時,發現沒有安排接送服務及導遊。
在 We Love Tour 的請求下,Winner 旅行社短暫介入提供服務,但因 We Love Tour 未能按先前協議支付服務費,Winner 要求每位旅客額外支付720美元。
We Love Tour 承諾旅客回台後將退款,但僅有90名旅客同意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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